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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动员全市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的通知(团富委[2006]53号)
     发布者:项开鹏   发布时间:2006-10-27  

各乡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各局(公司)、学校及直属团组织:

为贯彻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动员全市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高质量保证我市征兵工作顺利完成,经团市委研究决定,要求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宣传和动员广大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

征兵工作是关系国防和军队长远建设的大事,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强大的国防和军队作保障。抓好征兵工作,有利于激发广大青年投身改革、建设四化的爱国热情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征兵的主要工作对象是青年,共青团作为团结教育青年的群众组织,义不容辞地要在征兵工作中负起重要责任。受兵役制度改革和取消兵役统筹费、高等院校大量扩招、外出青年增多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征兵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团组织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克服重重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激发广大青年的爱国参军热情,以对党、人民、青年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动员更多的青年报名参军,保证兵员数量和质量,力争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二、要做好征兵的宣传教育工作

多年来,我市适龄青年踊跃参军、保卫祖国已形成传统,但也有少数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观念比较淡薄,对应征入伍持不积极态度。各级团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措施,切实提高青年依法应征的积极性。充分运用倡议书、图片展、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适龄青年宣传《征兵工作条例》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人民军队的革命历史、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行依法服兵役的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从而使广大适龄青年增强国防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地把兵役法变为服兵役的实际行动。在搞好普遍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针对少数青年怕当兵减少收入、怕影响家庭致富、怕部队生活艰苦等思想实际,采取家访、谈心、座谈、对话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促使青年积极应征、报效祖国。

三、要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适龄青年多数为团员。符合应征条件的团干部和共青团员,要以率先应征的模范行为教育和带动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参军,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奉献青春和力量。同时也要鼓励更多的高学历青年志愿应征入伍。对未被高校录取正在参加复读的青年、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以及外出务工经商青年等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团员青年,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吸收到应征队伍中来。

征兵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团组织必须把今冬征兵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实抓好。

 

共青团富阳市委

20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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